
国庆中秋假期出行指南,禁带物品清单,坐火车必看!
在国庆中秋假期出行时,需要注意不可将某些物品带上火车,以确保行程安全,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物品、管制刀具等,旅客在准备行李时应仔细核对,遵守相关规定,以确保旅途顺利。
2025年国庆中秋假期越来越近啦!选择乘坐火车出行的朋友注意,以下物品不可以带上火车,会被限制!赶紧来看看:
火车携带物品指南
可以携带物品
01化妆品类
1满足条件可带
纸巾:酒精浓度≤70%
发胶、染发剂、防晒喷雾等自喷压力容器:单瓶不可超过150ml,每种限带1件,累计不超过600ml
指甲油、去光剂:不可超过50ml
香水、喷雾、凝胶、花露水:单瓶不可超过100ml,每种限带1件
2可以携带
普通乳液、洗面奶、面霜
02日用品类
1满足条件可带
普通打火机:不可超过2个
安全火柴:不可超过2小盒
香烟:不可超过50条
充电宝:不可超过100Wh
2可以携带
手机、平板、电脑;使用时建议戴上耳机,以免影响其他乘客,营造良好车厢环境
手持电风扇、电饭锅、电热水壶、插线板
电吹风、卷发棒、直板夹
电动轮椅
电子烟(不可在车上使用)
03饮食类
满足条件可带
酒类:密封、酒精体积百分率含量为24%-70%,累计不超过3000ml
海鲜、肉禽蛋类:封闭装箱后可携带
花生油、香油等食用油:密封包装后可携带
榴莲、螺蛳粉、臭豆腐:密封包装后可携带,请勿在车内食用
04户外用品类
代步车(如自行车、平衡车):使用硬质包装物
折叠婴儿车、轮椅、露营车、帐篷、晴雨伞可以携带
禁止携带物品!!!
根据《铁路旅客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的规定,乘坐高铁禁止随身携带、托运以下物品
枪支、子弹类(含主要零部件)
军用枪、公务用枪:手枪、冲锋枪、步枪、机枪、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。
民用枪:气枪、猎枪、运动枪、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。
道具枪、发令枪、钢珠枪、催泪枪、电击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。
上述物品的样品、仿制品。
爆炸物品类
弹药:炸弹、照明弹、燃烧弹、烟幕弹、信号弹、催泪弹、毒气弹、手雷、地雷、手榴弹等。
爆破器材: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导爆索、震源弹、爆破剂等。
烟火制品:礼花弹、烟花(含冷光烟花)、鞭炮、摔炮、拉炮、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,发令纸、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火线,以及“钢丝棉烟花”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。
上述物品的仿制品
管制器具
管制刀具:根据《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》(GA1334-2016),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(匕首、刺刀、佩刀、三棱刮刀、猎刀、加长弹簧折叠刀等)、特殊厨用刀具(加长砍骨刀、加长西瓜刀、加长分刀、剔骨刀、屠宰刀、多用刀等)、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(武术刀、剑等),以及其他管制刀具(超过GA/T1335《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》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具)。
其他器具:警棍、军用或者警用匕首、催泪器、电击器、防卫器、弩、弩箭等
易燃易爆物品
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:氢气、甲烷、乙烷、环氧乙烷、二甲醚、丁烷、天然气、乙烯、氯乙烯、丙烯、乙炔(溶于介质的)、一氧化碳、液化石油气、氟利昂、氧气(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)、水煤气等。
易燃液体:汽油(包括甲醇汽油、乙醇汽油)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酒精、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%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、1,2-环氧丙烷、二硫化碳、甲醇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稀料、松香油等。
易燃固体:红磷、闪光粉、固体酒精、赛璐珞、发泡剂H、偶氮二异庚腈等。
自燃物品:黄磷、白磷、硝化纤维(含胶片)、油纸及其制品等。
遇湿易燃物品:金属钾、钠、锂、碳化钙(电石)、镁铝粉等。
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:高锰酸钾、氯酸钾、过氧化钠、过氧化钾、过氧化铅、过醋酸、双氧水、氯酸钠、硝酸铵等。
毒害品
氰化物、砒霜、硒粉、苯酚、氯、氨、异氰酸甲酯、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、杀虫剂、除草剂等剧毒农药
腐蚀性物品
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钾、有液蓄电池(含氢氧化钾固体、注有酸液或碱液的)、汞(水银)等
放射性物品
指含有放射性核素,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,详见《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(试行)》
感染性物质
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(毒)种和感染性样本,详见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》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、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
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
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
硫化氢及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
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
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
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、运输的物品
来源:中国铁路,河南交通广播综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