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天价救护车转运事件:生命通道不能靠“违法”铺路丨大象评论
关于天价救护车转运事件,大象评论指出:救护车作为生命通道的重要一环,其转运行为必须合法合规,任何形式的违法加价行为都是对生命的亵渎,不仅损害了公众利益,更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,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这种行为,确保救护车的公益性质,保障每一位需要急救的患者的权益。
评论员 邱延波
生命无价,但救命有价。
江西新余唐先生为救重病儿子,从江西到上海800公里的救护车转运,竟被民营医院开出2.8万元天价账单。
此次出动,是在公立医院救护车无力应对的情况下,民营救护车临危受命。如果非要说是天价账单,也是稀缺资源遇上了特殊情况。
2.8万元账单,唐先生的孩子活下来了,但这场救命接力却让医护、患者和监管者都付出了代价。网友吵翻天,有人骂家属“过河拆桥”,有人骂救护车“趁火打劫”。可真正的根源,是那条没铺好的生命通道。
这事表面看是钱的问题,往深处挖,却是人命、制度和现实的硬碰硬。
一、天价账单:救命代价还是趁火打劫?
2025年4月,唐先生的儿子因重症需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运到上海。救护车来自南昌赣医医院,“一口价”报价2.8万元,通过微信转账到司机个人账户,无明细、无发票。
唐先生事后投诉,江西省卫健委调查后确认收费不合理,责令退费并暂停赣医医院转运业务。
然而,事件细节却让真相不那么简单:这辆救护车配备了ECMO(体外膜肺氧合)设备和两名医护人员,途中患儿病情恶化,医护用ECMO紧急抢救,10小时800公里后,患儿安全抵达上海,成功脱险。
南昌紧急救援中心数据显示,公立医院同程转运收费约1.1万元,赣医医院的报价高出154%。但ECMO设备单次开机成本高达4万-7万元,还得配两名重症医护,夜间长途转运风险极高。业内人士算过账:设备折旧、医护加班、油费路费,2.8万元未必是漫天要价。救命的“移动ICU”,成本摆在那儿,哪是普通救护车能比的?
问题出在收费不透明,流程不规范。司机直接要“一口价”,钱打到个人账户,连张发票都没有。唐先生一家在孩子命悬一线的焦虑中,哪有心思讨价还价?这种“趁火打劫”的观感,怪不得家属事后投诉。赣医医院并非随意抬价的“黑车”,而是正规民营医院,干出这么不专业的操作,难免给患者家属留下口实。
2.8万元的账单有成本依据,但不透明收费和违规收款让患者对救人一方产生了不信任。救命的生意,更应该透明,不能做成糊涂账。
二、民营救护车乱象:救人的英雄还是逐利的“黑车”?
中国公立120急救系统受限于属地管理,跨省转运基本靠民营救护车。江西这起事件中,省儿童医院虽有ECMO,却无跨省转运资质;赣医医院有跨省资质,却无ECMO。两家“拼凑”协作,救了人命,却也暴露出行业乱象:收费随意、设备挪用、资质不明。过去几年,全国多地曝出“天价救护车”新闻。网友吐槽:“面包车刷个红十字就敢上路,救人还是抢钱?”实际上,不完全像网友吐槽的那样。
民营救护车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公立医院的120救护车数量少、管得严,跨省任务根本忙不过来。民营救护车填补了市场需求空缺。这次事件中,赣医医院的救护车和省儿童医院的ECMO医护团队联手,完成了高风险的“移动ICU”任务,患儿活下来就是证明。
由于针对民营救护车的监管没有跟上,民营救护车市场像个“野蛮生长”的江湖,设备良莠不齐,收费全凭一张嘴。事件中,ECMO设备从公立医院“偷偷”挪到民营救护车上,程序完全违规。
有业内人士说,把设备运到民营医院救护车,责任最大的是两名儿科跟车的医生。如果未经允许将昂贵的ECMO运出医院,属于私自挪用公有财产。设备没损坏,安返医院,可以算盗窃罪既遂,自首归还。但是因为救人,且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,可以免于刑事处罚。如果设备损坏,责任人需要照价赔偿,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。
两名医护人员和司机冒着巨大的风险,硬是把活儿干了。这种“救人靠胆量”的操作,简直是行业乱象的缩影。
民营救护车是救命的“及时雨”,但没规矩的野蛮生长,让患者和医护都成了高风险的“赌徒”。
三、制度困境:生命通道为何靠“违法”铺路?
天价转运事件中,最根本的问题是,中国至今没有统一的跨省医疗转运规范,ECMO等高价值设备跨机构使用也无明确法律框架。这让医院和医护人员陷于两难:救人要违法,不救人患者将失去生命,道德和良心被谴责。
这事的核心,不是唐先生“忘恩负义”,也不是医护人员“黑心牟利”,而是制度没给生命通道铺好路。跨省转运涉及多地医疗、行政体系,地方政策像“各扫门前雪”,谁也管不到外省。ECMO这种救命神器,全国配备率低,江西5年前连一台都没有,如今有了设备,却没配套的跨省转运能力。
在现实困境面前,制度刚性让救人成了“冒险”。医护人员挪用ECMO,医院领导默许放行,都是为了救人,却可能因此涉嫌违法。民营救护车接单救人,收费却没标准,干好了被投诉,干不好人命没了。制度滞后,让医护和患者都成了受害者。
要打通这条生命通道,需要建立全国性跨省转运体系,明确资质、收费和设备使用规范。还要制定高价值设备紧急调用的法律框架,比如临时租赁或保险机制,让救人不违法。当然,如果医保或公益基金能跟上最好,这样能减轻患者负担,让救命不再昂贵。
生命通道不该靠医护的“违法”勇气铺路,制度如果不改进,类似的情况还会出现,类似的争议还会存在。
救命不该是冒险,制度不该逼好人“违法”。补上跨省转运的制度裂缝,让救护车转运不再“天价”,让医护不再冒险,让患者不再无奈——这,才是给生命的真正交代。